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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十四五”煤炭产能动态稳定在13亿吨
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时间:2020/10/21 22:42:08 用手机浏览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日前起草了发布了《关于促进全区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已配置煤炭资源项目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消费需求,统筹煤炭资源赋存条件、生态环境承载力,优化提升鄂尔多斯煤炭产能,严格控制乌海、棋盘井、阿拉善等地区焦煤等稀有煤种产能,“十四五”期间,全区煤炭产能动态稳定在13亿吨左右。

优化开发布局,统筹资源禀赋、先进产能建设、环境容量等,在鄂尔多斯等地新建一批现代化大型矿井,科学释放优质产能。严格新建煤矿准入,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煤矿,严格控制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煤矿,新建井工煤矿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发展方式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发展煤炭绿色物流,完善区内铁路路网规划,提升蒙冀、浩吉、准朔、集通等干线运输能力,加强矿区、园区集疏运系统智能化建设,加快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在煤炭物流领域的应用,构建覆盖全区的现代煤炭绿色智慧物流网络。建立煤炭应急储备体系,蒙东地区建设应急产能储备基地,蒙西地区严格执行国家电煤最低库存制度,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

意见稿明确,要落实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蒙东地区草原上不再新建煤矿项目,已经批准在建运营的煤矿不扩井(矿)田范围、不扩能技改、不核增产能、不由井工开采变更露天开采,到期退出。

推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发展。建设绿色矿山,新建煤矿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煤矿限期达标,2025年全面建成绿色煤矿。建立关闭煤矿生态修复机制,严格矿山环境(含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全面修复矿山生态;发挥矿区土地、厂房、资源等优势,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与产业转型。

建设智能煤矿,鼓励井工煤矿建设智能工作面、露天煤矿发展无人驾驶,重点推动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矿井开展智能化采掘和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2025年基本建成智能煤矿。

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要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的重要要求,是党中央从世界能源大势和新时代能源战略全局出发,赋予内蒙古的国家使命。为深入贯彻落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再造煤炭工业发展新优势,努力将内蒙古建成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断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打造国家煤炭供应基地“升级版”,实现绿色、集约、高效、智能、安全发展,创建内蒙古煤炭品牌,提升产业链水平,推动煤炭行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煤炭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打造祖国北部边疆这道亮丽风景线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煤炭生产开发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环境和资源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开发强度,推动煤炭绿色开发、清洁利用,实现煤炭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优化结构、集约集聚。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化解过剩产能,释放优质产能,提升供给质量,提高供给侧系统调峰能力,推动煤与多